湖北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202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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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土网挂字〔****〕***号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年*月**日*时至****年 *月**日**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点击“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公开挂牌出让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宗地编号(****)***号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谷城经济开发区三岔路社区(******以北)出让年限**年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限高 / (米)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谷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gczfw/)、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col/***-*.html)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年*月**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年*月**日**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年*月**日**:**时整)前*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竞得者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出具的《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号)执行;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四)本次挂牌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任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熊女士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中国银行谷城县支行 张先生 ***********中国工商银行襄樊市谷城支行 胡先生 ***********湖北谷城****** 汤先生***********中国农业银行谷城县支行 郝女士 *****************谷城支行 刘先生 ***********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