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025-01-29-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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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RMB)竞买保证金(RMB)剩余时间***.**万元**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基本信息地块编号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是否有底价无底价地块名称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土地位置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容积率*.*≤容积率所属行政区庆元县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 是否标准地 是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 单位能耗增加值 ≥*.*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物控制指标 单位排放增加值 ≥*** 万元/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土地产出 ≥*** 万元/亩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由新公司与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系人张女士、谢先生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庆元县濛洲街***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成交时间****年**月**日 **时**分成交价***.** 万元 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