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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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年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二、采购编号:****-**-**号
代理机构编号:ZPLY-**-***号
三、原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内容:
原磋商公告中:第六项第*条“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现澄清为:“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一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该澄清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澄清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小界乡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