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平顶山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结果公示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博物馆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交货期:**日历
。*、质保期:五年。*、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 :包含*套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评估系统设备和装置、*套馆藏文物保存微环境调控系统设备和装置、*套文物囊匣(包括文物囊匣及无酸纸包装袋制作)的采购及安装四、评审日期:****年**月**日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第一标段包含*套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评估系统设备和装置、*套馆藏文物保存微环境调控系统设备和装置、*套文物囊匣(包括文物囊匣及无酸纸包装袋制作)的采购及安装。******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号*幢****室*******.**元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虎军、王良田、李瑞华、李书谦、娄金山(业主代表)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改办计价格[****]****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元,由中标供应商******。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十一、其他: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本次招标联系方式:采购人:平顶山博物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文化广场东南角联系人:党女士电话:****-*******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