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公资土挂〔2020〕100号-关于【长公资土挂〔2020〕091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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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公资土挂〔****〕***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长公资土挂〔****〕***号受出让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年**月**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心网站(http://***.******.***.cn/)上发布了《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号)。现依据出让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月**日送达的《关于************GB*****、************GX*****补充公告事宜的函》(长规自然函【****】***号)的要求,现就原公告及挂牌须知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缴款时限调整为:竞得人必须在该出让地块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的**%;剩余成交价款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三、原挂牌出让须知文件中对应的上述内容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布挂牌出让须知文件。 特此公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