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市国有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中介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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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国有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中介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邹平市国有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中介机构项目。项目预算**万元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邹平市财政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中介机构,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项目预算:**万元;A**包项目预算:**万元。兼投不兼中。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标准。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邹平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文亮 电话(传真):****-*******
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静 电话(传真):***********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凤凰路****海信创智谷*号楼**楼****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