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265线德庆郡市至桂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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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线德庆郡市至桂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单位:
******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省道***线德庆郡市至桂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作出以下变更,本变更公告内容与之前发售的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原载明内容为: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查。
现变更为:
*.“拟委托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如有)。
*.“拟委托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序号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P**页原***.******.***序号删除,P**页原***.******.***序号更正为***.******.***,原***.******.***序号更正为***.******.***,原***.******.***序号更正为***.******.***,原***.******.***序号更正为***.******.***,原***.******.***序号更正为***.******.***,原***.******.***序号更正为***.******.***.。
三、原招标文件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表中备注a.原载明内容为:附录*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简历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a.附录*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简历表的要求附上“第三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签到时间:****年**月**日**:**至**:**
**.开标地点:开标室***(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延期变更为:
*.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签到时间:****年**月**日**:**至**:**
**.开标地点:开标室***(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本更正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原发布的更正公告相应内容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更正公告。
招标人:德庆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