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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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兴街中阳巷*号神木市环境保护局邮 编:******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 关于锦大路经长胜采当至神西路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神环发〔****〕***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