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县仁和镇人民政府采购应急用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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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安县仁和镇人民政府采购应急用车项目项目编号江政采谈[****]**号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负责人马女士包件个数*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截止时间****-**-** **:**:** 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对供应商或响应产品提出的特殊要求:
(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承诺函”中承诺)
(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 “承诺函”中承诺)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不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谈判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投标承诺函(即第十二章附件*);
(五)其他:无
二、特别提请注意
(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编制响应文件;同时,响应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二)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 **:**:**至****-**-**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二)获取方式: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cn)“采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一)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江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二)递交方式:以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为准。附件:江政采谈【****】**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