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全省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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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全省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全省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项目********项开展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做好科技新政宣传解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无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历年来通过委托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开展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做好科技新政宣传解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校院所等科技管理干部的知识更新、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的提升。因此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对顺利高效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已经积累了巨大的经验和无可替代的地位。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成本大幅度增加、无法与原有项目数据保持一致性。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陈志仁调研员浙江省财政厅洪建功处长浙江科技学院连卫民经济师浙江省军供保障指导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符合上诉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科技创新.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