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0年5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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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庙前油浸金锰矿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兰桥村连******福建省******项目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改扩建后开采范围、开采方式不变,开采规模由*.*万吨/年变更为*.*万吨/ 年,开采矿种变更为锰矿,矿山服务年限*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新建PD*硐口(通风井)和PD*平硐、通风系统、运输系统、工业场地和环保工程等,年开采锰矿石*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报告书中所列主要环境问题,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矿井水经收集由足够容积的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用水,其余部分排放;淋溶水采取有效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车辆冲洗废水和工业场地地表径流水经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井下作业爆破应采取洒水抑尘,凿岩采取湿法作业;原料堆放场应设置顶棚和围挡,不得露天随意堆放;工业场地及道路、原料堆放场、装卸料过程等产尘点要采取喷水洒水措施降尘。*.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用于项目钻头润滑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场地周边设置相应的截排水设施和沉淀池;按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合一”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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