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14号(原尚溧城)第五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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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QC*****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受南京******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号(原尚溧城)第五层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述 *.* 出租方:南京****** *.* 出租标的: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号(原尚溧城)第五层房产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南京******《关于出租原尚溧城部分房产的决定》(溧商旅[****]**号文件) *.* 挂牌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号 *.* 有无房产证:无 *.* 建筑面积(㎡):****.**(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建筑年代:**** *.* 出租用途:医院,诊所,培训机构,商务办公,餐饮(若为餐饮,必须确保同一层都是餐饮) *.* 附属设施:有停车场,上下扶梯*套,直梯*套,中央空调,消防通道*个,水电齐全 *.* 其他说明: (*)楼层:地面以上共*层,地下*层(停车场),挂牌期间(工作日内)可预约现场察看出租标的情况,以现有状况出租。 (*)装修程度:钢混结构,简装 (*)目前租赁状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 租金价格(万元/年):** *.* 租期(月):**个月 (无免租期)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先付后用(年付)。首期租金于签订租赁协议时缴纳,以后每年租金须于下年度起始一个月前一次性缴清 *.* 租赁押金(万元):***. 对承租方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出租方将本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给承租方,所出租的房屋及场地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入股、承包等,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须上报书面材料经出租方同意。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装修部分,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其他要求: (*)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属、补充协议不可违背本招租公告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予以终止或取消,并追究违约责任及租金损失。*. 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本单位报名时所登记账户中整笔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签约和经出租方确认后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京****** 地 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号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电话:***********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号市民之家四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