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违反师德“十条红线”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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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师德纪律,树立良好风气,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十条红线”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实的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县教体局开展调查工作,并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县教体局将对举报的信息进行认真严肃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同时保证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凡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县教体局将予以举报人****元现金奖励。
奖励原则:实行一例一奖,联名举报的奖金由联名人平分,多人举报同一人同一违规行为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奖励方式:支持电子支付。
举报电话:****-*******、****-*******
附件:来安县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红线”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年*月*日
来安县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红线”
一、严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严禁公开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三、严禁违规兼职兼薪。
四、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七、严禁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八、严禁侮辱、虐待、伤害、猥亵学生。
九、严禁擅自离岗、找人替班。
十、严禁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评比考核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