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弋矶山街道办事处广告宣传制作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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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弋矶山街道办事处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AHXH-CG-****-***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北京时间)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号写字楼**** 中标金额: ******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 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海娜、金文、后翔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人:锁科长 联系方式: ****-*******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写字楼***室 项目负责人:吕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公管【****】***号文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无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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