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邮轮码头工程候船风雨廊项目投标保证金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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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由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原因,现对北海邮轮码头工程候船风雨廊项目(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条投标保证金作出如下更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牵头人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牵头人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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