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97.5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廉庄镇/朝阳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平方米房屋使用权资产权益
使用权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标的资产,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合同到期时,发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各项税费由承包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分租及转借他人使用。
*、承包方除经营所需、并依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批文外,不得在其承租标的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承包方使用不当或失职出现事故引起大楼及其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和损坏标的的建筑结构。
*、租赁期间,标的内部所有的设备、设施(包括发包方提供和承包方自行添置的)及内部装修的保养、维修、更新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标的原有附属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新。
*、承包方负责标的内设备、设施、财物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承包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备案或验收等,承包方对标的及标的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和物品(包括发包方出租部分和承包方自行添置部分)的使用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承租标的范围内的消防及治安的安全维护工作,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消防、环保和安全等政策法规,必须办妥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必需的政府批准、批文,持证经营。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发包,且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转出用途
其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经营性资产
开户银行
中国******天津蓟州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