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四院存储扩容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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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存储扩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存储扩容服务。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该单位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标办递交书面质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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