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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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载体,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直接对象,其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质量高低直接关系行政许可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甚至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行为,保障环评工作质量,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行为,现就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做如下公告: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责任主体序号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建设单位履行环评文件编制的主体责任,择优选取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全过程参与环评编制,并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按照编制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环评文件,并要承担编制相应职责和责任。*环评审批部门要落实环评文件编制行为和监督检查责任。环评文件受理前开展规范性检查,不定期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对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可受理。要将质量审查贯穿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对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据相关规定不予批准。二、环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置序号违规行为处置办法*编制的环评文本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重大缺陷遗漏虚假,环评结论不合理不正确。一律不予批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评编制与项目事实相悖弄虚作假。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一起。*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环评文件在审批后复核中发现,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虚假承诺、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查处并公开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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