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年*月*日发布****年第**号公告,决定依据期终复审调查结果,自****年*月*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年。商务部于****年*月*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年*月*日,应中国大陆产业申请,商务部发起了本次期终复审调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