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厦门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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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厦门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TH[厦]招(监)字****-***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厦门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原公告地址:http://***.******.***.cn/cggg/dfgg/jzxcs/******/t********_********.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天和国咨-竞争性磋商-厦门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补充/更正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号楼**层 李工:****-******* 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经与采购人核对相关招标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现将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的内容 “……,监理费付至相关部门核定价的**%,发包人在相关部门审核后** 天内且承包人提交结算价*%的保修期的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后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修改为:“……,监理费付至相关部门核定价的**%,发包人在相关部门审核后** 天内且承包人提交结算价*%的保修期的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后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 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容中的字段:“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增减时不予调整”均修改为:“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及施工工期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增减时不予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更改内容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补充,请各供应商悉知。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李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号楼**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