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2020年3月1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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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 *、峄城区峄山路*号 *、峄城区市民中心邮 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附件*年产****台套高端智能木业码垛机械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项目*********.******.***峄环行审字﹝****﹞**号 报告表** ******年产****台套高端智能木业码垛机械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项目环评批复.docx*枣庄市峄城区城市供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枣庄市峄城区城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峄环行审字﹝****﹞**号 报告表** 枣庄市峄城区城市供排水管理中心枣庄市峄城区城市供排水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