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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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TNC****-**宗地面积******.**㎡宗地坐落潼南两桥片区B-**-**/**、B-**-**/**、B-**-**/**号地块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公告起始价***万元∕亩备注:该幅地块按现状地貌出让,红线外通水电气道路。宗地出让起始价***万元/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建设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须在B-**-**/**地块内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的对外临街公厕;须在该片区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处,包含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菜店*项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小于****㎡,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他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日内,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第一期,自成交次日起**日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含保证金);第二期,剩余**%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次日起*年内付清(不计分期付款利息)。竞得人逾期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缴清价款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宗地由区城投集团负责自成交次日起**日内向竞得人移交土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联合申请或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在公告报名时限届满时,仅有*家报名参与竞买的,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届时通知);报名竞买人数在两家及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TNC****-**号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按照成交总价的*.*%收取。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中心) ******** 彭先生 (规划自然资源局) ******** 刘先生(******) *********** 保证金的开户行,户 名,账 号,详见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日 本项目关联保证金信息: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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