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兴北路(朝阳路-吉兴北路)道路工程项目(K0+020-K0+400.00段)(一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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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所属地区淮南市 项目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兴北路(朝阳路-吉兴北路)道路工程项目(K*+***-K*+***.**段)发布时间****年**月**日 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兴北路(朝阳路-吉兴北路)道路工程项目(K*+***-K*+***.**段)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兴北路(朝阳路-吉兴北路)道路工程项目(K*+***-K*+***.**段) 二、项目编号: ****CG****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开 标 日 期: ****/*/* *:**:** 五、采购人: 淮******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 ****-*******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振兴路*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 安****** 联系人: 谢召 联系电话: ****-******* 地 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楼 七、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元 地址: 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兴路与明珠西路交叉口 八、中标(成交)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九、业绩:详见附件 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伟 (采购人代表)、王德琴(组长)、苏正习 十一、(社会)监督员:__无___ 十二、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元 十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 ****/*/* *:**:** 附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 *、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 *、中标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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