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总部一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总部二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创新二路(吉庆大道—永利大道)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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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一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总部二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创新二路(吉庆大道—永利大道)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总部一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总部二路(创新一路—长利大道)、创新二路(吉庆大道—永利大道)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如下: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李宜平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诸永利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钱建国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报价******.*** (元)******.*** (元)******.*** (元)得分***.******.***.****工期(交货期)***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二楼招标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