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博云苗圃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R2018GZ10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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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及其它标的名称******资产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R****GZ*******项目编号GZ*****DF******挂牌价格**.**万元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发布媒体名称贵州都市报贵******网站标的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百鸟河村物权类别苗木+一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注册地(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百鸟河村法定代表人袁军注册资本***.****** ******类型(经济性质)******所属行业农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拟转让产(股)权比例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贵州省******决议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文件文号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二 标的简况资产公告信息设备资产设备、设施名称苗木标的所在地资产现状资产苗木位于惠水县好花红镇百鸟河村,苗木有金桂西府海棠樱花紫薇牡丹芙蓉腊梅香樟树盆景树等**多个品种共有情况或它项权利情况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贵******核准(备案)机构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重要信息披露所有苗木均严格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与交易所均不保证苗木的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三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的现场踏勘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如不能接受上述事实的则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协议受让方或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协议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为竞买人:a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竞买人未按产权交易机构规定按时提交竞价文件的;c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d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保证金返还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否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币种)**万元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其他+四 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五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对贵******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六 附注:贵******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转让方或国资监管机构明确交易方式及受让方的致函送达本所起*个月仍未组织项目交易;(*)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存在下列行为的,本所将不予退还其所缴纳保证金:(*)中途无故退出转让程序的;(*)在交易过程中恶意串通或恶意竞价,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违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的,本所将与产权持有人进行协商,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该保证金由本所暂行保管,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通过司法执行程序向本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产权持有人应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两年内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并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本所,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直至司法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定,以有利于产权持有人对其损失的追偿;若产权持有人怠于行使权利,本所暂行保管保证金的责任随之消灭,并依意向受让方的申请将扣除该标的应交纳的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依法退还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贵******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七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小红项目联系电话************+八 ******资产.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