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知]关于陕西省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公示部分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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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须知》相关要求,对企业在公示期递交的申投诉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查证并经会议审议,按以下决议处理: 一、对申诉公示产品信息有误的,属于“国家药管平台药品基本数据库”信息有误的,给予更正。 二、同意企业提出的“纳入备选目录”和“撤销申报”的申请。 三、申诉以下情况的,确属对接有误或外省数据有误的,给予更正;其余以外省数据为准,维持原公示结果。 (一)申诉公示的挂网限价有误的; (二)列入直接挂网目录和备选目录的产品,提出申报价格符合文件要求,申请列入限价挂网目录的。 四、对申诉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范围的,确属审核有误的,给予更正;其余维持原公示结果。 五、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维持原公示结果;经查证投诉属实的,取消挂网资格且不能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 六、对申投诉中需进一步查证的部分产品,待核实后处理。 附件:部分申投诉处理结果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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