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居家隔离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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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疫情形势变化,为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现紧急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要求。所有接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严格落实桦甸市《居家隔离人员“十个必须”(新版)》要求,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对不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要求甚至擅自外出的居家隔离人员,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和有关方面将立刻采取提级管控措施,由居家隔离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市级领导包联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下沉部门包保责任、社区网格员管控责任,严格居家隔离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托大数据监测手段,切实加大居家隔离人员动态监管力度,全方位阻断传染源。?三、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广大群众发现居家隔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或同他人接触等线索,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公安局举报,经查实后,对于首位举报者将予以****元奖励。**小时举报电话:*****或****-********。?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居家隔离的公职人员要积极配合,带头遵守隔离相关规定,对拒不配合违反规定的,除对其本人追责问责外,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居家隔离人员擅自解除隔离措施或不遵守相关居家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存在传播危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行政处罚。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