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乌珠穆沁财政局关于中介机构报名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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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决算审核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东乌珠穆沁旗财政局将遴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来我局报名登记,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中介机构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类。 二、登记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具有履行评审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内无有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能在通知后一天内到达我局,并符合我局对项目评审的具体时限要求。 三、登记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拟申请登记的中介机构,应向东乌珠穆沁旗财政局以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一)中介机构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名单; (三)中介机构章程、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票据; (五)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企业业绩等; (六)近三年诚信记录证明材料; (七)其他有关资料。 拟登记机构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需一致,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登记资格。四、登记方式:现场进行确认登记,登记时需企业法人到场或提供标准版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以备核查。 五、登记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六、登记地点:东乌珠穆沁旗财政局三楼东 七、联系人:王文婧 电话:*********** ******* 附件:中介机构登记表
东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