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环行[2020]05号关于《安徽鸿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多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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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你公司报送的《安******年产*万吨新型多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市环科所评估意见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淮北)煤化工新型合成材料基地基地北路**号,占地面积*****.**m*。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储罐区、DCS 控制室、原料和成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最终形成年产*万吨新型多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的*.**%。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线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以及配料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经车间*#“一级水吸收+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生产线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以及储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经车间*#“一级水吸收+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甲苯等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mg/m*、甲苯** mg/m*);甲醇有组织排放参照上海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限值要求(甲醇mg/m*);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等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上海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 mg/m*、甲苯*.* mg/m*、甲醇*.* mg/m*);恶臭气体氨、H*S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氨*.* mg/m*、H*S *.** mg/m*)。
同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吨/年)。环境防护距离***米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新建设计处理能力**t/d污水处理站。生产工艺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水包括:地面保洁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生活污水。废气吸收装置废水等经微电解后进入中和沉淀池,经中和沉淀后与车间地坪保洁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等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进入生化处理单元(厌氧+好氧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三级标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或本项目废水不能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化设置一座占地为**m*危废暂存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残渣、不合格品、过滤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物化污泥等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要求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厂家直接回收,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其它固废处置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采取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要求。
*、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生产车间、储罐区、装卸料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物料装卸区、污水处理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雨污水管线、废气处理区、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监测有关要求,在项目废水处理区上、下游**m及事故应急池下游**m各设*口监测井,每半年监测一次,确保地下水水质安全。
*、加强原材料及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预防风险事故发生,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座容积为***m*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为***m*初期雨水收集池。
*、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采纳《报告书》中的其他建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管理要求。
**、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淮北市环境保护局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