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郴土挂告字〔2020〕第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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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郴土挂告字〔****〕第***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事宜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地块 编号土地 位置土地 面积 (m*)土地 用途出让 年限规划主要 指标要求起始价(万元)增价 幅度TG*******郴州市南岭大道*****商业、住宅商业**年,住宅**年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限高***米,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平方米,配套幼儿园**班,装配式建设要求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详见郴资规条[****]**号规划条件要求。********万元及其整倍数注: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平方米,出让年限**年,住宅用地*****.**平方米,出让年限**年。*、挂牌出让条件:一、该项目的修建性详规及建筑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竞得人必须按照市政府办批复的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同时,根据《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项目安置方案》,与北湖区人民政府及北湖区房屋征拆中心签订《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项目(地块一)棚改安置协议》,负责建设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方米,无偿交付给北湖区人民政府,用于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项目被征收人的回迁安置,并由北湖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竞得人严格落实安置责任和义务。三、地块内相邻南岭大道的东面国有存量土地上,有一栋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建筑,目前未拆除。挂牌成交后,根据竞得人意愿,决定该建筑物是否临时保留,如不予临时保留,则在向北湖区人民政府表明意愿后两个月内,由北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拆除;如需临时保留,则由竞得人在两年内自行拆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进行开发建设的,应******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封闭运行受理竞买申请、组织竞买并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价款的**%以内约定);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自 **** 年 ** 月 ** 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 **时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 ** 时**分。 十一、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网挂)》样本,在*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二、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cn/)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 (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高 磊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三)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丁毅、邓慧玲 (四)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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