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县十字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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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郎溪县十字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有关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控制价中“投标人报价:工程建安费用(即施工费)报价=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控制价×(*-工程建安费用投标下浮率)”
更正为:
“工程建安费用(即施工费)报价=(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控制价-预留金)*(*-工程建安费用投标下浮率)+预留金”。
*、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澄清内容未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实质性内容调整,故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不作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澄清内容!
注: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