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县瓦房子镇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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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瓦房子镇****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A****************工程名称朝阳县瓦房子镇****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朝阳县瓦房子镇****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编号A**********************建设单位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清志联系电话***********工程类别市政设施管理招标方式委托招标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北三家村、团山子村、上三家村、局子沟村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辽宁************.***元***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杜明原二级建造师*********朝************.***元***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李海明二级建造师*********朝************.***元***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邹存琨二级建造师********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填报单位辽宁******联系人陈金萍联系电话***********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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