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鞋城道路清扫河道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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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鞋城道路清扫河道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市鞋城道路清扫河道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CG*******),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一:
*.招标文件设备(车辆)配置基本要求中(P**),主要技术参数:*吨洗扫车、*吨洗扫车、燃油路面养护车、小型自卸式垃圾车、*吨吸尘车、多功能雾炮抑尘车要求底盘排放标准国六。根据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月**日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中国第六阶段)发布稿中条例表明,现还未强制要求环卫相关作业设备要求国六标准,且从发布的声明日起至今,时间较短,由于车辆使用存在一个折旧与过渡期,故国六标准车辆在较短的时间内暂时还不能完全取代国五标准车辆,我司认为此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倾向性。
事实依据: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有设备的行驶证原件或购车发票的扫描件)。根据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月**日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中国第六阶段)中声明: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次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作业车辆配置标准,及技术参数要求,需具备国六要求。我司认为上处具有较强针对性,倾向性,依据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求,根据污染排放标准,并未强制要求环卫相关作业设备必须要求国六标准。我司每年项目产值约**亿元左右,现自有环卫设备近*亿元,且今年购买了近二千万环卫设备(国五),企业*千名员工以效益生存,国六设备,未来应国家大趋势也必须更换,但要求给予企业一个过渡、折旧期。****年*月*日,限国五设备上牌,并不是限制上路。
*.招标文件第**页提到:“(*)设备(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有设备的行驶证原件或购车发票的扫描件)。”招标文件第**页提到:*、投入各车辆均为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且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本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作业设备(车辆)配置基本标准)要求及投标时的承诺配备齐所有车辆及行驶证供采购人查验,查验合格后签订合同(因采购人原因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延续第二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事实依据:此处前后矛盾,导致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引起歧义,建议修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招标文件P**页中“*.设备(车辆)主要技术参数”中部分车辆要求国六排放标准,部分车辆要求国五或国六排放标准,对车辆排放标准未实行统一。
事实依据: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月**日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中国第六阶段)中声明: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 、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依据上述标准,在国家行政部门未对车辆排放实施禁止性准入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车辆必须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属于违反行政法规和设置强制性标准行为。
同时对车辆排放标准实行差别对待,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下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招标文件P**页中第“五、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第*条“人员、设备专用原则”中关于“设备(车辆)专用原则”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有设备的行驶证原件或购车发票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P**页“*、投入各车辆均为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且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本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作业设备(车辆)配置基本标准)要求及投标时的承诺配备齐所有车辆及行驶证供采购人查验,查验合格后签订合同(因采购人原因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延续第二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相冲突。”
事实依据:前者描述需提供所有设备的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的扫描件,后者又明确需提供相关承诺,两项要求具有明确的冲突。另,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设备(车辆)专用原则”的要求,等于要求各投标人在尚未确定是否中标的前提下配齐所有设备及车辆,明显具有不合理性,属于设置强制性标准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自****年*月*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综合考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二:
*.关于评分标准履约能力第*项业绩(**分):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年**月*日以后,且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绿化养护面积不小于**万m*项目业绩:道路保洁(**分)*)、***万元≤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每份得一分,最高得*分;*)、***万元≤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每份得*.*分,第*项和第*项最高得**分;*)、单项金额≥****万元,每份得*分,合同份数不限。以上业绩总计最高得**分。注:以业绩金额以每年度计算,同一项目只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年,单年合同金额为***.**万元,此处设置****万元以上的业绩金额过高,建议调整。
*.履约能力*. 业绩(** 分):
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 年 ** 月 * 日以后,且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绿化养护面积不小于 ** 万 m * 项目业绩:
道路保洁:(** 分)
*)、*** 万元≤单项合同金额﹤*** 万元,每份得 * 分,最高得 * 分;
*)、*** 万元≤单项合同金额<**** 万元,每份得 *.* 分,第 * 项和第 * 项最高得 ** 分;
*)、单项合同金额≥**** 万元,每份得 * 分,合同份数不限。以上业绩总计最高得 ** 分。
注:以上业绩金额以每年度计算,同一项目只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年项目总预算约 **** 万元,此处要求业绩金额数量不合理,有失公平,建议修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三: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 **** 万以上(含 **** 万)道路保洁项目得 *.*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年项目总预算约 **** 万元,此处要求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 **** 万以上(含 **** 万)道路保洁项目不合理,有失公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关于评分标准履约能力第*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万以上(含****万)道路保洁项目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与业绩相同,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年,单年合同金额为***.**万元,此处设置****万元以上的业绩金额过高,建议调整。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四:
*.招标文件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中对于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从事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五年以上,管理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且投标人为其缴纳五险两年以上(本公告发布当日前)。
事实依据*:此处要求具有*年工作经验过于苛刻,项目经理的能力不应该用工作年限来衡量,建议修改。
*.招标文件第**页中提到:“(二)项目经理:必须从事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五年以上,管理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万元,且投标人为其缴纳五险两年以上(本公告发布当日前);(三)管理小组成员:必须从事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绿化养护等项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管理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且投标人为其缴纳五险两年以上(本公告发布当日前);项目会计需取得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需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更换管理小组成员(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时提供以上项中要求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的扫描件(如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中体现不出项目组人员姓名,则提供业绩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每年度计算,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管理经验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中,最早的一份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事实依据: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此处设置需要管理经验五年,有失公平。管理人员要求管理经验应当明确人数,建议修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关于评分标准履约能力第*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万以上(含****万)道路保洁项目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供买方(甲方)意见反馈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与业绩相同,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年,单年合同金额为***.**万元,此处设置****万元以上的业绩金额过高,建议调整。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五: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管理体系健全,通过国家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或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获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 * 分,满分 *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截图查询网址及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三体系认证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资质证明,其认证范围应当体现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建议修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要求不变,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互为补充说明。相关条文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宿州现代制******
江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