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1#厂房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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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厂房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小额)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厂房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潜山市余井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厂房 项目编号皖H*-****-DD-***(HR)招标方式小额库 定点交易交易控制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 标准合格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中标价格(元)*******.** 项目经理苗树龙资格 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资格证 书编号皖************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异议、投诉受理招标人:潜山市余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潜山市余井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潜山市开发区八一路赛杭家纺A*幢*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本项目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注:*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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