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仪器设备一批(微检、临检)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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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仪器设备一批(微检、临检) (*)采购计划编号: CSCG-************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临床检验设备详见附件台********二氧化碳培养箱临床检验设备详见附件台*******拍击式均质器食品均质机详见附件个*******恒温磁力搅拌器其他医疗设备详见附件台******涡旋混匀器其他医疗设备详见附件台******恒温混匀仪其他医疗设备详见附件台*******酸度计其他医疗设备详见附件台*******Mini离心机离心机详见附件台******漩涡震荡混匀仪其他医疗设备详见附件台********比浊仪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详见附件台******合计金额小写: ****** 元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肆仟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货到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履行地点: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费用由乙方负责交货方式: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直至甲方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结算方式*.* 资金支付方式: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安装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无息)*.*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乙方提供验收方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乙方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进口产品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验收地点:甲方指定的产品安装地。*、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以严厉处罚。*、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根据长财采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中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违约责任*、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第**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号****房法定代理人:杨人贵法定代理人:朱云登委托代理人:白祖海委托代理人:吴凯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列表:合同附件.pdf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html/*/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