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胎儿母亲监护仪一批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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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胎儿母亲监护仪一批
项目编号:AHY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单位名称:芜湖******;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施吕蓉、王璟、束永玲、钱毅、黄坤;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年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芜湖市城市之光B*地块二期**号楼***室(苏宁环球大酒店斜对面),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一)、投标人业绩
*、合同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院监护设备;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
(二)、无效投标情况
无
特此公告。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