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1号101房、201房及三至五层物业 (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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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预公告信息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号***房、***房及三至五层物业 标的所在区域: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 标的出租用途:厂房 出租总面积:****平方米左右 标的场所特色: *、道路交通:位于白云区增槎路与庆槎路两条主干道上,连接广清高速与许广高速,东临聚龙工业区,南靠江南果蔬批发市场,北近石井服装批发市场,附近物流业发达。 *、附近便民设备:各种便利店、药房和银行环绕在标的周围; *、附近商圈:龙骏广场、江南市场、聚龙工业区、石井服装批发市场; *、周边环境设施:标的周围有嘉忠物流园、西盈物流园、湖天货运市场,物流业发达(如图)。 场地交付:按现状交付 缴交租金规则: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第**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标准的金额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能把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 经营方向:出租方按照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改变租赁物业的上述使用性质及用途,须事前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报批准手续后才能变更,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承租方需向规划部门办理使用性质调整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预公告有效期限:**个工作日 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 *.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租赁合同》等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承诺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 *、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 联系人:谭小姐、林小姐 电话: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综合交易大楼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物业现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