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县侨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田湖口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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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审[****]**号
关于青田******青田湖口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田******:
你单位报送的由******编制的《青田湖口段护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审查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给出的结论和建议,同意在青田县湖口村实施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护岸工程长度为***m,采用复合式护岸。护岸工程保护水源*公里,保护村庄*个,保护公路*.***公里。护岸工程的建设有效的保护饮用水水源,有利于提高青田县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该片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二、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大气排放二级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必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达标后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建设期的环保工作、优化施工组织,强化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落实具体的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弃土倾入河道,施工现场需建设相应容积的集水池和沉淀池,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及进出车辆冲洗水集中收集后沉淀处理,上层清液回用作施工用水或绿化,底泥运至合法的消纳场所进行填埋,不外排。
六、加强施工期间扬尘的控制,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
七、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在审批后,可作为以后环境管理的依据。
****年*月*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评价 审批意见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