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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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一、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二、原公告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LC*******号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延期开标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五、更正内容:*、更正前内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第*条”: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中国质量奖”的得*分,每获得一次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得*分,以上两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第*条”: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一次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中国工业大奖”证书的得*分,每获得一次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或“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的得*分,以上三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第*条”: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得*分。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第*条”: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一次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中国工业大奖”或“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或“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的得*分。六、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号 联系人:吴春梅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室联系人:周凯 电 话:****-********、*********** 传 真:****-********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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