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环境评价-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16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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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 传真:****-*******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房间邮编:******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蓝天**MWp光伏电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庆环审〔****〕***号****年*月**日*黑龙江大庆郎家***千伏输变电工程庆环审〔****〕***号****年*月**日*葡一联卸油点隐患治理工程庆环审〔****〕***号****年*月**日*炼油厂航煤设施完善项目庆环审〔****〕***号****年*月**日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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