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5年11月20日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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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清溪***kv变电站扩建工程、达州宣汉北至盖家坪***kv线路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年**月**日我局对达州清溪***kv变电站扩建工程、达州宣汉北至盖家坪***kv线路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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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达州清溪***kv变电站扩建工程、达州宣汉北至盖家坪***kv线路工程 达市环核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