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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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辐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固辐处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诺玛科(南京)******新增*台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pdf 宁环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