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关闭 报名期日历加载中..标的代码 TD******查看次数****标的位置芜湖标的类型土地承包标的挂牌价格(底价)**.*万元交易情况未交易公告状态已结束报名开始日期****年**月**日公告开始日期****年**月**日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公告截止日期****年**月**日一、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委托安徽长******(以下简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租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南辛轮窑厂),按本公告内容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活动。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限制条件。*、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意向竞租方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一)出租标的名称: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南辛轮窑厂)。(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土地坐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原南辛轮窑厂。*、土地面积:约**,***.**㎡(约**.**亩)。*、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四至:东至:万春圩护堤林(距堤脚**米);南至:东段南梗路,西段陶良海、汪家银等五户圩堤拆迁安置户;西至:出水渠;北至:西段原窑厂职工宿舍,东段圩堤护堤林(堤脚向南**米)。(三)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土地租赁用途:*、种植业、养殖业(猪、马、牛、羊除外),严禁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种植业、养殖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土地租赁用途申请表》,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三、资产评估情况*、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居民委员会。*、评估机构:安徽******。*、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南辛轮窑厂集体土地使用权年租金底价咨询评估土地估价报告》(安徽新地估(其)[****]字第**号)。*、评估对象: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拥有的位于南辛轮窑厂的一宗集体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拥有的位于南辛轮窑厂的一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年期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四、出租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居民委员会。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的批准。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一)交易条件*、出租标的**年期租金挂牌价格(租金底价):人民币**.**万元。*、租金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自《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约定租金(多退少补)。(*)自《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个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租金支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参与竞租前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自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出租标的一切安全、风险、责任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租赁用途,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成交价款。(*)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原地上建筑、构筑物均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自行负责其日常维护、维修,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拆除;如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建、新增地上建筑、构筑物的,应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出租方或芜湖市相关部门出于安全方面考虑需要拆除出租标的原地上建筑、构筑物时,承租方应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侵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与出租标的相关的所有消防、防盗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的,应自觉缴纳相应的罚款、滞纳金;因承租方违法违约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有村民刻意干扰承租方生产经营,应由出租方出面协调解决,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理。(**)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土地周边如有污染问题或其它矛盾纠纷而影响生产经营的,出租方协助承租方调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济损失。(**)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因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接受出租方或芜湖市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的监督和检查。(**)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生产经营项目国家财政性补贴归承租方所有。(**)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抵押、转租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意向竞租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如产生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国家规划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拒绝阻挠。对承租方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补偿(如有)归承租方所有,对土地征用的补偿归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所有。在此范围之外的补偿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市(县、区)规划建设,或因行政区划调整,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期限有剩余的,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须在**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清理地上附作物,并将出租标的相关资产(含在租赁期限内新建、新增的建筑、构筑物)按现状完整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意向竞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七、挂牌信息(一)挂牌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年**月*日),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三)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至**:**,**:**至**:**)。(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交易保证金处理:(*)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a.挂牌期间(含延长挂牌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b. 挂牌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或未按要求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c. 挂牌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作为违约金:a.承租方在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b.承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后,承租方未按《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或(*)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挂牌标的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挂牌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挂牌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挂牌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自《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约定租金(多退少补)。(*)未竞得标的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五)报名地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六)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八)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意向竞租方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一人“定时”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并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价格及承租方后,承租方应于报价结束后即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九)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十)承租方按本公告要求签订《万春街道南辛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且付清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八、联系方式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网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南辛社区居民委员会****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