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团风县人民法院关于黄冈市黄州区青砖湖路59号西湖华庭,1幢1-2层05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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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黄冈市黄州区青砖湖路**号西湖华庭,*幢*-*层**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黄冈市房权证黄州字第S******号,建筑面积为**.**㎡],所在楼层:*-*层,规划用途:商业,钢混结构;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黄冈国用(****)第*********-***号,分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评估价:***.**万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易法官)。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本标的物现状:有租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依法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团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团风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永业行(湖北)土******编号为鄂永房[****](估)字第HG****号评估报告书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易法官)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年*月**日黄冈市黄州区青砖湖路**号西湖华庭,*幢*-*层**号房地产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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