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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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
A****************工程名称
朝阳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标段名称
朝阳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和应急养护工程
编号
A**********************建设单位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公路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委托招标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凌源******
*******.***元
**
合格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许青梅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元
**
合格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苏日高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大******
*******.***元
**
合格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辛霁雪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
辽宁******
联系人
史宇亮
联系电话
***********备注说明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