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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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闵文友、邹官辉、张群
采购人: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宁城西路杨家巷**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庾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号”规定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评审得分排序表.doc
成交通知书.doc
最后报价书.doc
主要服务要求.doc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