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4号3号楼803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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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号*号楼***室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号*号楼***室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神******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家或*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成交。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对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若因为自身不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的限购政策导致房产无法过户,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在成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屋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屋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流转税、印花税、契税等)按照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成为受让方后,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