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听证公告(北国土资告字〔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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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土资告字〔****〕*号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听证公告
为使《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更好地适应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旅游产业及乡镇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局部调整。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年*月**日**时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本次听证的应是规划局部调整所涉及相关部门,以及本次调整涉及桂溪乡、陈家坝乡与永昌镇相关村组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凡申请听证会的,请于《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姓名、住址(代理人姓名、住址),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代表单位(部门)参加的听证人员须提交相关委托证明。
二、我局将根据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听证代表,并送达《听证通知书》,请准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局规划耕保股
联 系 人:刘 敏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