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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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级机关对“海口市人防工程标牌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码:HNZY****-**)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东塘路***号*栋  法定代表人:陈呈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余作鹏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海口市民防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海口市行政中心**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斌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号国贸中心**D  法定代表人:孙浩渊联系电话:****-********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标样品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规确定投标人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条件。*.评标过程中要求投诉人半个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给出低价证明材料,否则以无效投标进行处理。投诉人迟到以无效投标处理。投诉人认为此举是故******正常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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