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洛阳市涧西区2020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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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涧西区****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的成交公告
******受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涧西区****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涧西政采磋商(****)****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涧竞磋-****-**号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涧西区****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共分为*个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工期:****年*月**日前施工完毕。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涧西区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向北**米天津路**号综合办公楼)。
六、磋商小组名单:秦烨、贾俊涛、刘学军。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金额:
******,林州市开元区平安街西段金桂园小区*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先生 ****-********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号**层****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
十四、附:洛阳市涧西区****年春节氛围打造亮化提升项目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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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